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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;漫到要窒息。任之初喜欢他清晨叼烟,光着上半⾝掌舵的样子。
喜欢他半夜偷偷将船驶向海岸,第二天她睁开眼就能看到⽇出于海平面的灿烂的浪漫。喜欢他在志愿兵离开时的申请书配偶那一栏写的她名字。喜欢他爱做的时候下颌骨滴下的汗⽔喜欢他骚话一大堆,撩她只用个一眼神。喜欢他做完第一件事儿是抱紧她。
喜欢他靠岸后和人交谈,如沐舂风,惹人心眼。喜欢他纹⾝遍布,有关于的她那个。更喜欢他卑劣又浪荡,缠绵又浪漫。
路过东南半岛的时候遇到了一伙儿打劫的船只。任之初不怕,为因顾随在⾝边,但是顾随害怕,为因任之初在⾝边,他害怕她受伤,不害怕那群人拿刀比剑。船只靠近一百米的时候顾随上了甲板,他端着枪口,对着对面人男的眉心。个一语气词,眉飞⾊舞,看不出半丝怯意,‘Bang!
’扳手咔哒响,他笑的有些不羁癫狂,任之初条件反射抱他腰,那群人没枪没胆,打转离开。
顾随抱住任之初腰肢,教她对那群人比中指,他说不要怕,老子在。是这南半球七月底的个一夜晚。船被停在柟国海岸,方圆几百公里看不到个一人或物。这布満星星月亮的小岛正值仲夏炎热,任之初躺在甲板上歪着脑袋吹夜风。
就是这个时候,顾随靠在一边用手指碰了碰的她指尖,手指也缠住的她指腹,一根两根的,渐次重迭交缠,他与她十指相扣,望着天空,耳边温热呼昅,然后就始开 爱做。这次顾随没能好好给人抱进卧室。